財政部會計司發布數據資源會計處理實施問答
2024年10月31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數據資源會計處理實施問答。相關鏈接為:http://kjs.mof.gov.cn/zt/kjzzss/sswd/sjzykjclsswd/202410/t20241030_3946594.htm
數據資源會計處理實施問答
問:對于企業內部數據資源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如何對其開發階段有關支出資本化的條件進行判斷?答:企業內部數據資源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根據《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財會〔2023〕11號)、《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財會〔2006〕3號)、《<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應用指南》(財會〔2006〕18號)等有關規定,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費用化處理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一)完成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這一條件通常同時包括:(1)企業應當開展項目研發立項工作,經過規劃、設計和可行性分析,形成可行性分析報告等相關材料,并按照企業內部要求完成了相應審批。按規定需要有關部門審批的,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批。(2)企業應當具備數據資源無形資產開發所需的相關技術條件,如數據采集技術、數據整合技術、數據存儲技術、數據分析技術、數據挖掘技術、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技術等。(3)企業應當有詳細的開發計劃、技術路線圖、技術文檔、技術評估報告或評估意見等,證明相關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技術路徑完成。(4)企業應當提供相關技術驗證說明,證明數據資源無形資產技術路徑已經通過了相關的技術測試和驗證,能夠合理證明其功能和技術性能符合預期,不存在技術上的障礙或其他技術不確定性。(5)數據資源無形資產開發應當已經達到一定的穩定性,企業應當對數據資源技術成熟度和可靠性進行分析,以合理證明其預計可以在業務環境中穩定運行,不會頻繁出現技術故障。(二)具有完成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這一條件通常同時包括:(1)企業應當有經批準的數據資源無形資產開發立項相關書面決策文件(如開發計劃書、立項決議等),內容一般應涵蓋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的開發目標、預計需求方、開發必要性、開發可行性、開發總體計劃、預期成果、預期收益、項目時間表、需要的各項資源等。(2)企業應當能夠說明其開發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的目的、數據資源無形資產使用的業務模式、應用場景。例如,企業將數據資源無形資產與其他資源相結合使用,從而服務、支持生產經營或管理活動,實現降本增效等目的;企業運用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對外提供有關服務;企業授權外部單位使用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從而賺取收入等。(三)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數據資源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這一條件通??煞譃橄铝星樾危海?)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形成后主要直接用于生產產品或對外提供服務的,企業應當對運用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市場情況進行合理估計,能夠證明所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存在市場,有明確的市場需求,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流入。(2)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形成后主要用于授權使用的,應當能夠證明市場上存在對該類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的需求,開發以后存在外在的市場可以授權,并帶來經濟利益流入。(3)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形成后主要用于企業內部使用的,應當能夠對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單獨或與企業其他資產結合使用以實現降本增效等目的,即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節約工時、提高運營效率、減少風險損失等方面的情況以定量定性方式進行前后對比分析,合理證明在上述相關方面的收益預計將大于研發支出概算。(四)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這一條件通常同時包括:(1)企業應當具備開發數據資源無形資產所需的技術團隊,能夠保證團隊投入必要的開發時間,從而有確鑿證據證明企業繼續開發該項數據資源無形資產有足夠的技術支持和技術能力。(2)企業應當能夠證明為完成該項數據資源無形資產開發具有足夠的專門資金、軟件硬件條件等財務和其他資源。自有資金不足以支持研發活動的,應當能夠證明可以獲得銀行等其他方面的外部資金支持。(3)企業應當能夠證明數據來源、使用范圍和方式等方面的合法合規性。(4)除用于內部使用的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外,企業應當能夠證明具有相應的市場資源、渠道資源等,以確保該項數據資源無形資產或者運用該項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能夠順利推向市場并被客戶接受。(五)歸屬于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這一條件通常同時包括:(1)企業應當對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研發活動采取項目化管理,對于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研發活動發生的支出應當單獨歸集和核算,如外購數據支出、研發使用內部數據時的加工整理支出、與該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研發活動項目直接相關的研發人員薪酬、研發使用的硬件折舊、研發使用的軟件攤銷、研發用資源租賃費(或使用費),以及用于研發活動的外購技術服務等其他直接及間接成本等。企業不得將應由其他生產經營活動負擔的支出計入研發活動支出。(2)企業應當具備內部數據治理和成本管理等方面可靠的信息化條件,能夠對數據資源無形資產研發支出進行完整、準確、及時記錄。(3)企業同時從事多項研發活動的,所發生的支出應當能夠系統合理地在各項研究開發活動之間進行分攤,分攤原則以及方法應當保持一致,無法明確分攤的支出應予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一項研發活動同時產生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所發生的支出應當能夠系統合理地在數據資源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之間進行分攤,分攤原則以及方法應當保持一致。